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规定,现将2016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4月13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9:00-4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13日11:00-4月16日16:00
报名网址:http://image.lcrc.gov.cn/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13日11:00-4月16日16: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同时,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确保审核公平、公正。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4月13日11:00-4月1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14: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可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6年4月17日9:00-16:00到开发区政工部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四)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用全省统一招聘笔试试卷,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低合格分数线,由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类
下午 14:00—16:30 教育类、卫生类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http://image.lcrc.gov.cn/)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报的材料见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综合类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教育类和卫生类岗位的面试工作,在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和指导下,分别由开发区教育、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的岗位,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http://image.lcrc.gov.cn/)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凡应聘人员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拟聘用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http://image.lcrc.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1
监督电话: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工部0635-8513348
八、其他
本次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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