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至5月9日(5月9日截止到24:00时止)
笔试时间:201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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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市中区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130名、幼儿园保教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6年上半年内江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考聘教师岗位总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满3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和申请加分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截止时间(即2016年5月9日,截止到24:00时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考聘名额
具体考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2016年上半年内江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考聘教师岗位总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在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再提交报名申请。
四、报名
为拓宽考聘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至5月9日(5月9日截止到24:00时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 、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image.njpta.gov.cn/)。
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指导并提供要服务。
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832-2023077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考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的各种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包括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和有关证明等。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1、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不含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事业单位在编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教研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和所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考聘公告》,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2016年上半年内江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考聘教师岗位总表》中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以后填报(联系电话:0832-203254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手续须符合考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6年5月3日至5月10日(5月10日截止到24:00时止)。
资格初审:考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照片审核:考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市中区人社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1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审核未通过者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5月10日24:00时以前)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将不能选择其他岗位再进行报名。
5、缴费:
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于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11日(5月11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6、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和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应及时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image.njpta.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7、打印笔试准考证: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16年5月30日至6月3日(6月3日截止到24:00时止)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联系电话:0832-2023077)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合理按排到达考点的时间)。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考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或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公共科目笔试委托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面试工作在市中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中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考聘岗位。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教育公共基础》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为主要参考。
2、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政策性加分”与“笔试成绩”相加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构成“考试总成绩”,即“政策性加分”需要按比例进行折合。具体计算方式见“考试总成绩计算”),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享受加分,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6年5月23日至5月27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东坝街144号(原东坝街11号),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联系电话:0832-2027886,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期满证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交费成功后的《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交费成功后的《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公示。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6年6月4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7、笔试成绩查分:笔试需查分者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交申请。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前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工作严格按面试工作方案执行。面试工作在市中区人社局指导下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中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三日内(工作时间)持《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准考证和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中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及学制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进校方式、学习形式、所学专业、取得教师资格、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缴费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工作时间),在规定时间到市中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地点及组织形式等相关事项: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本区教师招考中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面试成绩低分者,不得参加体检与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各考聘岗位的终考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排序;学历相同,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核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考核
考核由区人社局、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所有进入考核环节的人员均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或计生部门提供的婚育状况证明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或因考生自愿放弃聘用的,报考聘主管机关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不超过两次,且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聘人员,由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干部群众对公示情况持有异议的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人社局审定同意,参加由区教育局组织的岗位选聘,选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能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岗位选聘,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该人员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考聘主管机关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核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以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前或选择岗位时,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考聘主管机关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核并合格,同时须进行公示)。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选岗完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该岗位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考聘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考聘岗位要求规定的其它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其它证书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考聘单位报到。未经考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区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报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区属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市中区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均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3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
0832-2022331 内江市市中区人事考试中心
0832-2032541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
0832-2027506 内江市市中区监察局
十一、本公告由考聘单位及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考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资格要求请咨询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和市中区人社局。
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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