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3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所辖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不进编)公告》的相关要求,2023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所辖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不进编)所有岗位的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等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所有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成绩查询入口:http://www.yning.net/xbjs2305/cjcx/default.asp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音乐、体育和美术学科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或专业技能测试低于60分者无合成成绩及排名。
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确定
(一)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计算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测试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测试人选。
(二)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测试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测试人选。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16日8:30—11:00
2.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云河路10号)
(二)资格复审安排
请考生尽可能根据相应学科的时间节点参加资格复审。
时间安排 | 审核一组 | 审核二组 | 审核三组 | 审核四组 |
8:30—10:00 | 小学语文1组 | 小学语文2组 | 小学语文3组 | 小学数学2组 |
小学数学1组 | 小学英语 | 初中数学 | 初中语文 | |
初中物理 | 初中化学 | 小学音乐 | 小学科学 | |
10:00—11:00 | 小学体育 | 小学美术 |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 初中历史 |
初中生物 | 初中英语 | 初中地理 | 初中道德与法治 | |
初中心理 | 高中语文 | 高中数学 | 高中物理 | |
高中化学 | 高中英语 | 高中地理 | 高中政治 |
(三)资格复审具体事宜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表》(附件2, 下载并打印,填好完整信息)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人员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①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②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
(3)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4)30—35周岁(1987年5月29日—1992年5月29日)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②辖市(区)骨干教师以上(含)专业称号证书
③中小学学科教学基本功竞赛辖市(区)二等奖以上(含)证书
④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材料(见第(5)点)
(5)以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
一般毕业证书上应标注“师范”字样(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标注“师范”字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的,须提供认定教师资格时确认为师范类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要求如下: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①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②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③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④《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⑤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公章)。
⑥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应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专业英语等级证书等)。
2.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本次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4.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
5.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缴纳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费现金100元(弃权考生概不退费),考生可在缴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关注“常州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主页面,点击右下角“财政服务”获取电子票据。
四、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安排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于6月20日上午关注新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pub.xbedu.net/),及时了解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咨询电话:0519-85177992,0519-85127371。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所辖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不进编)资格复审
附件2.2023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所辖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不进编)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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