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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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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0〕21号)及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赣教师字〔2010〕15号)等文件要求,从2010年开始,我省实行中小学教师全省统一招聘,全省统一笔试之后的面试工作由各地教育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依据鹰潭市教育局、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招聘面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17年余江县中小学教师(含特岗,下同)招聘工作,特制定以下面试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县2017年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17年余江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和县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 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及有关工作的具体实施。县监察部门负责对面试过程及程序的监督。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为完善2017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机制,需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后方可进行资格审查。 1.所需材料: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⑵身份证;⑶毕业证;⑷教师资格证(2017年已取得教师资格但未获取证书的考生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⑸报到证,如报到证遗失的应提供签发部门开具的遗失证明;⑹有专业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审核后返还原件);⑺属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当地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服务期满(如工作单位是公办中小学的须工作满5年,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教师报考,须在报考前与所在学校解除聘用关系。2017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可以报考。正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的证明(附件1),工作单位是民营的只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8)1张与报名表同底的1寸免冠照片。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资格审查地点:余江县第四小学一楼一年级教室(东侧)。 4.如不能如期提供以上材料的考生请提前与余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 5.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或已入闱人员放弃产生的面试缺额,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该岗位及调剂到该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以上人员递补截止时间为7月24日上午11点30分。考生在原报岗位与调剂所报岗位均可递补时,可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入闱,并向双方招聘单位出具承诺书(附件2)。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如出现无人可递补的情况,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6.考生要诚信报考,如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报考资格的,经查实,五年内不得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属本市公办学校教师的,由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三、面试评委 由余江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随机抽取外地评委(每科面试评委由3人组成,设1名主考)。 四、面试方式、内容及时间 面试采取写教案与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 1.面试满分200分,分为写教案和说课两部分,各100分。 2.面试教材为余江县现行各个年级所使用的教材(按岗位分别对应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七至九年级、高中一至三年级);面试时只提供课题教材,不提供资料。课题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在面试前随机抽取。 3.面试时间:写教案为90分钟;说课为10分钟以内。 4.面试要求:(1)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通过安检后进入备课室。为规范面试操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所有考场将开启监控设备,全程监督面试的全过程。(2)写教案、说课用纸、教材和书写教案时用的笔由面试单位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除身份证、准考证外的任何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招聘资格。(3)考生教案由考务办密封编号后交评委评阅(考试结束后,教案成绩经复核后公示)。考生写教案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抽签确定说课顺序号。说课课题与写教案课题一致。(4)考生候考期间,不得离开写教案考场;考生说课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导进入候分室,不得返回写教案考场,待公布说课成绩后,方可离开。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7月26日上午7:30开始,7:00进入考场。 面试地点:余江县第四小学。 (三)其他 1.面试时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在职位(面试小组)平均分基数。 2.资格审查后,当招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招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须达到70分且考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招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考计划数而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其中拟录取考生总成绩排名在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3.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评委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五、考试成绩 按照赣教师字〔2017〕3号文件规定,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考生后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考试成绩在余江县人民政府网、余江一中校园网公示。 六、体检 招聘办公室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取说课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公示。 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体检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核 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其资格条件。面试后,因考核不合格、体检前后自动放弃等各类原因而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余江县人民政府网、余江一中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面试确定拟聘人员后,特岗计划如仍有岗位空缺,将公开在网上接受补报,补报对象为参加了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含省统招和特岗)相应层次和学科考试、符合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人员。补报公告预计8月中旬在“江西教育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九、聘用和享受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择优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第四条内容执行。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享受本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特岗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特岗教师待遇。 十、联系及监督投诉电话 县教体局:0701—5888620 县人社局:0701—5881360 十一、本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2:承诺书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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